来信内容
我是一名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在关于慢保报销用药种类方面,遇到一些问题,就是在给慢性病患者进行一站式报销时,对于一些药品给不给予报销存在疑问,许多患者来院购药时,声称这种药在其他医院可以报销,为啥在这里不能报销等问题,有些药也确实是临床基础用药,但在目前有限的慢保报销目录中也确实找不到,我也在各公众号中未查找到具体慢保报销目录,有时也确实是会和患者产生一些纠纷。所以我希望咱们榆林能不能出台公众号或者是其他方式,统一标准,统一规定慢保种类及其报销药品种类,给予各医疗单位、零售药店统一标准,这样给老百姓也能做好解释工作,也能一定程度上规范各医疗机构出现乱报销现象,也许是本人对政策的不了解,或者是有考虑不到的地方,希望政府能够回复,指点迷津。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针对您所提交的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后,现就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为充分保障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用药需求,我市暂未针对门诊慢特病病种用药设置单独目录。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与疾病无关或上述目录外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费用不予支付。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如您有其他医保待遇政策问题需要咨询或反映,请可拨打0912-3368190。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