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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榆林市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和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116108000160825732-G-2022-001893 发布日期 2022-12-29 13:53 发布机构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标   题 关于榆林市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和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3日在市五届人民代表会第七次会议上

榆林市财政局局长  朱继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榆林市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和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平稳增长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增收较多。同时贯彻落实中省重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需增加支出,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对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予以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拟增加185.3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05亿元左右,较年初超收130亿元;对县区体制结算收入预计74.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6.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0.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7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拟增加安排支出185.3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支出153.3亿元,对县区补助支出22亿元,弥补政府性基金短收财力缺口10亿元。市本级新增支出重点用于疫情防控和医院建设及能力提升、保障十七运、支持稳经济增长、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及安全隐患治理、城市更新、对困难县区转移支付、乡村振兴及县域经济发展等,确保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具体项目及支出科目详见附表一、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8亿元,受小西沙棚改土地收入下划(滨水西岸地块)等因素影响,较年初预算短收10亿元;政府性基金短收财力缺口,通过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弥补后,支出预算总量不作调整,仅对年初预算进行支出结构优化,具体为:农林水支出调整增加1.8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增加1.8亿元,同时调减城乡社区支出1.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亿元的年初收入计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不作调整,但根据预算执行情况,需对年初预算进行支出结构优化,主要是新增安排煤矿等项目股权投资20亿元,同时将年初预算安排的支持企业发展一揽子奖补资金、政府性债务化解资金、科创新城产业公司注册资本金等支出共计20亿元予以调减,调减项目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安排。(具体项目及支出科目详见附表一、二)

对上述收支预算调整事项,建议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本级2022年预算收支基础上进行如下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增加18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增加175.3亿元(其中市本级增加153.3亿元,对县区转移性支出增加22元),调出资金1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10亿元,调入资金1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不作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不作调整。同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对三本预算之间以及每本预算内部科目间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收支预算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开发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高新区预算调整情况。2022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6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亿元,较年初增加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亿元,较年初增加1.3亿元。综合算账,总财力较年初减少3.1亿元,预算调整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3.6亿元,相应调减支出预算3.6亿元。预算调整后,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三)

(二)榆神工业区预算调整情况。2022年,榆神工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5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亿元,较年初短收1.2亿元,综合算账,财力较年初增加1.1亿元。预算调整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3亿元,调入资金调减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1.2亿元,相应调减支出预算1.2亿元。预算调整后,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四)

三、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一)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及使用要求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88.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3亿元,专项债务55.51亿元。

省财政厅在下达新增债券时要求,新增一般债券优先用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教育、水利、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等项目;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和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农林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能源、城乡冷链物流及国家重大战略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

(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1.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方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33亿元,全部分配到市县。其中:市级20.66亿元,县市区12.34亿元。

市级新增一般债券20.66亿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4亿元、四馆两中心7.06亿元、水上运动中心建设3亿元、榆阳机场二期扩建1亿元、智慧社会建设2亿元、雪亮工程1.5亿元、G307国道改建1亿元、防止二次沙化与国土绿化1.1亿元;转贷县级12.34亿元,由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安排使用,并报同级人大审议。(具体项目及预算调整情况详见附表五)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方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55.51亿元,其中:分配市级 17.77亿元(市本级 13.4亿元,榆神工业区2亿元,高新区 2.37亿元),具体项目为:市第三医院建设1亿元,市中医院感染疾病楼建设0.45亿元,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0.3亿元,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7.5亿元,科创新城供水工程0.65亿元,榆神榆横热电联产工程3.5亿元,榆神工业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二期项目2亿元,高新区净水厂二期升级及管网分压供水改造项目0.28亿元,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2.09亿元;分配县级37.74亿元,主要用于以下领域: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1.45亿元,交通基础设施4.65亿元,农林水4.62亿元,社会事业11.57亿元,生态环保1.11亿元,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3.36亿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0.98亿元。

按照省上有关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项目申报要求和评审结果,省厅已将额度全部确定到具体项目,并成功发行专项债券,建议按照发行结果进行安排。(具体项目及预算调整情况详见附表六)

(三)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全市新增债券资金88.51亿元(一般债券33亿元、专项债券55.51亿元),全市年初预算中已提前测算安排48亿元(一般债券12亿元,专项债券36亿元),其中:市级年初预算中已提前测算安排新增一般债券12亿元,并报市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建议在市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全市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40.51亿元,其中: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2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8.66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8.66亿元,预算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表六;转贷县区的一般债券12.34亿元,在市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19.5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7.77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7.77亿元,预算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表六。转贷县市区的37.74亿元专项债券,在市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四)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作用

为切实发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持续加强资金管理,不断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二是督促市级部门及各区县(开发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资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三是以资金绩效为导向,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实行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四是统筹安排财力,足额落实还本付息资金,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调整预算表



榆林市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和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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