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矩阵

微信矩阵

移动版

返回顶部

政务公开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116108000160825732-G-2022-000757 发文字号 榆政办发〔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04-26 发布日期 2022-05-06 15:30
标   题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机构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

    近年来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为水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但当前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机制不优、能力不强、保障不力和执法过程“宽松软”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陕水政发〔2020〕10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明确市县水行政执法职能权限,强化部门协作,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水事秩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市水行政执法职能不清、队伍不强、机制不优、能力不足、保障不力和执法过程“宽松软”等问题,逐一研究破解,推进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为改善和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坚持严格履职。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树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理念。水行政执法人员要敢于担当、秉公执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法制审核机构要严把水事违法案件办理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保证执法主体、依据、对象、范围和程序符合法律要求。

    坚持部门协作。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参与重大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线索。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落实检察建议,履行法定职责,纠正违法行为。

    坚持改革创新。贯彻落实“放管服”和行政处罚属地化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职能下放、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1236”工作机制,即1个改革:组建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机构;2个加强: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3个落实: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水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6个建立:建立水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制度、建立案件线索收集和移交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案件统计制度、建立案卷管理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组建水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水”核查调研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1年第104次)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市级组建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机构,履行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执法职能。

    (二)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的要求,就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水库及水文等管理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执法检查。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等违法行为,凡是不符合区域水资源管控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取水许可。加强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及其配套附属工程的保护和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地下水监测设施、洪涝灾害监测系统、水土保持监测设施的巡查检查,严厉打击侵占、毁坏、擅自移动使用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并有序推进更新换代,不断提高便携式装备、信息化装备的配置比例。建立健全工资待遇与职责义务相统一的激励机制,为一线执法队员营造敬业奉献的良好氛围。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5年一换证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及言行准则,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常识、专业知识轮训,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水平。鼓励和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函授等形式的继续学历教育。

    (四)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19〕41号)文件精神,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五)落实水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陕西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加强对水行政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公平公正行权,依法决策,保证水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落实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以刑事司法手段打击非法采砂、破坏水工程设施等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水事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该移送案件不移送、以罚代刑的问题发生。对于拒不执行水行政处罚决定的,应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请强制执行,确保水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

    (七)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制。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督查督办职责,保障业务部门主管与执法机构信息畅通,确保执法严厉、公平、公正。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内设业务监管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排查各类水事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查处,严防拒报、瞒报违法线索。水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执法流程、严管执法人员、严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保证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八)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收集和移交制度。以水行政案件移交制度为保障,进一步完善机构间移交、上级交办、下级移送等机制,加强业务主管部门与执法机构的沟通、协作。同时,注重社会层面的案件线索收集和渠道扩充。

    (九)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重大水行政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为抓手,建立高效、集中、统一的执法办案机制,对情节严重的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围垦河道、擅自取水等违法案件提出明确的办理要求,督促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正确履行职责,完成重大水行政违法案件查处任务。

    (十)建立完善水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要求,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市水行政执法直报系统的数据汇总上报工作,明确水行政执法统计人员、数据范围、时限要求及统计表格式。督促市级水行政执法机构及各县市区建立水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十一)建立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榆林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行政案卷管理制度,明确案卷管理责任和案卷内容、格式、标准等。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机构选送优秀案卷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市级评选。

    (十二)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提倡各县市区立足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聘请法律顾问或设立公职律师,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主要工作包括日常法律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诉讼案件处理等。

    (十三)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应用公益诉讼手段辅助水行政执法,实现水土资源不受侵害、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目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将水行政执法工作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及时解决水行政执法工作遇到的困难。

    (二)加强评查评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榆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任务清单的通知》(榆政司发〔2022〕7号),采取定期实地调研、案卷分析评查、委托第三方评估、交叉评审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水行政执法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三)保障执法经费。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执法经费需求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执法过程中设施设备更新、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等经费,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按照《2021年全市水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榆政水发〔2021〕43号)、《全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榆政水发〔2021〕160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宣传模式,让法治宣传成为深入开展水行政执法、深化水利改革的“助推器”。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地图 意见建议 关于我们 公开审查 榆政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 市政府办公室承办 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网站标识码:6108000003 陕ICP备06001574号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90号

办公地址:陕西省榆阳区青山东路1号 技术支持:0912-3893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