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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25号)
发布时间:2020-11-10 17:07 来源: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至9日,天津市、上海市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地病例,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新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已被列为中风险地区。为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防范疫情输入风险,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天津、上海来陕返陕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电话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25日以来,有天津、上海旅居史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县市区联防办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来榆返榆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开展健康监测,开始隔离时及解除隔离前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来榆返榆人员,居家隔离14天,开展健康监测,开始隔离时及解除隔离前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天津、上海其他地区来榆返榆人员,开展健康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三、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从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来榆返榆的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四、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应严格落实陕西省疫情防控码扫验、体温检测、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对天津、上海来榆返榆人员要求其申报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两站一场”对途经我市的天津、上海中转人员,要开辟专用通道,减少中转人员与其他人员接触。

       五、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发热病人时,应主动询问有无天津、上海旅居史。

       六、广大市民购买各种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广大市民要克服麻痹思想,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防病意识,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八、广大市民应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重点场所主动提供配合查验疫情防控码,配合做好体温筛查、佩戴口罩和手卫生等防护措施。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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