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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告
扎实有效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3 08:13 来源: 榆林日报

       4月20日,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扎实有效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号),全文如下: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和部署,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汲取哈尔滨市等地疫情防控经验教训,扎实、有效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项工作,更加精准、扎实、有效地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二、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部门与行业监管、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扎实做好日常防控管理,定期检查指导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三、社区(村组)要强化网格化管理,继续保留疫情防控队伍和足够的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省外人员来榆返榆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将省域以外来榆返榆人员、来榆出差人员、风险地区来榆返榆人员等三类重点人群,纳入社区(单位)网络化管控,实现清单化、信息化、责任化管理。做好健康码扫码查验、重点人群排查登记、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居家隔离服务、公共设施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榆返榆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做到不漏一人。

       四、推广使用健康码,切实发挥其风险警示作用,按照“统一规则、互信互认、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健康码“绿码”一码通行的有关要求,实现一人一码,全面落实小区、单位、学校、企业、医疗机构、药店和商场超市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健康码管理。对出现“红码”“黄码”人员要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分类处置,对“红码”人员必须实行酒店集中隔离观察,对“黄码”人员必须交由社区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五、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工厂、工地、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活禽宰杀除外)、个体门店、旅游景区等主体生产经营场所,要继续落实行业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卫生防护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定时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保持良好通风,坚持人员进入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扫码查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规范处置与报告。

       六、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狱、看守所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坚持做好疫情风险防范,加强人员防护、消毒、通风等日常防控工作。

       七、安全有序组织复学复课,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指南要求,禁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不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加强对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及因病缺勤管理,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用餐管理,实行错峰用餐;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校外托管、托餐机构暂不得运营。

       八、“两站一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公交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好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继续坚持健康码扫码查验、体温检测,公交车、班线客车、出租车等运营车辆要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司乘人员一律全程佩戴口罩。

       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警惕,在做好日常诊疗工作的同时,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进一步完善预检分诊制度,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患者一律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继续做好发热门诊管理,保证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配备;减少医院人员聚集,积极推进预约诊疗,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开展互联网医疗等;继续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和宣教力度,坚决杜绝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各零售药店要继续做好退热类药物零售实名登记工作。

       十、逐步放开宾馆、饭馆、商场(店)、书店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加快恢复体育场、公园、室外景区等开放式活动场所,并限制客流量,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不开业,马拉松长跑、聚集性宗教活动、各类展览及会展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暂不开展。

       十一、公安机关及各大通讯运营商要加强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境外、高中风险地区和武汉来榆返榆人员信息,纳入重点管理和服务,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

       十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武汉来榆返榆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行方式、核酸检测、健康状况等信息。各社区(村组)要对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武汉来榆返榆人员实行“三个一律”(一律发放健康告知书,一律开展健康状况问诊,一律查验健康通行码)。社区(村组)和单位要对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武汉来榆返榆人员实行“一对一”服务,加强对其健康管理,督促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必须及时就医。武汉来榆返榆人员一律查验核酸检测和血清特异性IgG,隔离期满或核酸检测阴性者,可正常复工复产复学。武汉来榆返榆前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无法提供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结果者,到达榆林市后,必须接受核酸检测或隔离医学观察。

       十三、境外所有来榆返榆人员,一律接受核酸检测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或外省口岸入境已隔离期满返回居民小区、村(组)和单位后按重点人群管理,每日报告健康状况,居民小区、村(组)和单位要建立台账,每日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四、婚丧嫁娶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控制参与人数。

       十五、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广大群众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文明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十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庄、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卫生死角清理,灭蚊灭蝇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营造干净、卫生、整洁人居环境。

       十七、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健康意识,落实个人防护责任,继续保持良好健康生活习惯,注意家庭及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少外出、戴口罩,在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十八、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有关防控措施,以此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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