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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索引号 116108000160825732-G-2018-002770 发布日期 2018-05-20 00:00 发布机构
标   题 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信访条例》,组织拟定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内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县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省信访局及省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4.承担督促检查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办理省联席办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来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信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和实现榆林 “三大目标”、“两个更大”中心任务,紧扣“一条主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三个文件” (中办〔201327号、中办〔201632号、中办〔201751号),全力推动“三个建设”、实施“四大攻坚”、做好“五项工作”、补齐“两大短板”、强化“一个保障”,打赢信访维稳攻坚战,打好改变后进翻身仗,为实现两个维护、助推追赶超越、保障榆林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17人、工勤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1人、退休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2018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10.96万元,公用经费60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其中信访案件协调处置经费150万元,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经费5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670.96万元,较上年增长29.51%,主要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新增专项业务。

2、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670.96万元,较上年增长29.51%,主要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新增专项业务。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10.96万元,公用经费60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较上年增长29.51%,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专项业务。

2、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10.96万元,公用经费60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较上年增长29.51%,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专项业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10.96万元,公用经费60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较上年增长29.51%,其中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专项业务。

2)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10.96万元,公用经费60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较上年增长29.51%,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专项业务。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0.96万元,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66.02万元(人员经费406.02万元,公用经费60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群众团体事务4.94万元(人员经费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9.51%,其中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专项业务。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81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商品和服务类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9.51%,其中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专项业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公务接待开支。预算2018年度公务接待共11批次,累计接待18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持平,在保障我局日常接访劝返等工作开展下,减少不必要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及通行费等日常支出。)与上年持平,我单位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2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7.5万元,比上年增加7.1万元,根据今年信访工作计划,培训安排增加。

32018年会议费预算支出6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根据今年信访工作计划,会议安排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如下:办公费11万元,差旅费24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会议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参照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且本年无人员增加,所以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部门收支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表

       

 

                             榆林市信访局

                             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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