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米脂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的报告》(米政函〔2025〕42号),米脂县政府组织开展了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并同意通过验收。我局在接到米脂县验收报告后,征求了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均回复无意见。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40号)有关要求 ,现将米脂县人民政府验收结论,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的反馈意见进行网上公示。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榆林市工信局(榆林市人民政府2号楼412室,联系人:刘强强,电话:0912-3890353)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1.米脂县人民政府《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的报告》
米脂县人民政府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的报告.pdf
2.市级相关部门回复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征求意见的复函.pdf
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的报告》征求意见的函.pdf
市应急局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的复函.pdf
市住建局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的回函.pdf
市资源规划局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的函 .pdf
市人社局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回复的函.pdf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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