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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第六项整改任务)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3-2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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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要求,我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我市牵头整改的第六项整改任务“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要求,为违规项目“开绿灯”。榆林市榆阳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公司二期80万吨/年甲醇装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21年5月,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处置要求,但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却违规同意其继续生产。督察发现,该项目配套的硫磺回收装置部分时段废气直排,污染严重。”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省发改委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后,整改实施主体应当通过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对外公示”的规定,我市现对上述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榆林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2-3599201   邮箱:ylshbdczgb@163.com

                               

榆林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7           

反馈问题:

六、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要求,为违规项目“开绿灯”。榆林市榆阳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公司二期80万吨/年甲醇装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21年5月,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处置要求,但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却违规同意其继续生产。督察发现,该项目配套的硫磺回收装置部分时段废气直排,污染严重。

整改完成情况:

(一)责令停产整改。2021年6月27日,市发改委约谈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责令其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于7月5日停工整改。2022年5月11日,兖州煤业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取得省发改委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陕发改环资[2022]645号)。2022年5月24日,市审批局对兖州煤业《50万吨/年DMMn项目配套甲醇装置技改项目》进行备案。2022年5月,按照升级改造备案内容,兖州煤业委托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配套甲醇装置改造扩能方案》(下面简称改造方案)。2022年7月,根据改造方案,完成了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配套的80万吨/年甲醇装置空分工段、气化工段、变换工段、净化工段、合成工段部分设备的改造扩能工作。同时,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编制《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配套80万吨/年甲醇装置改造整改为100万吨/年整改评价报告》。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80万吨/年甲醇装置完成扩能改造,并通过72小时性能试验,具备长期稳定生产能力。2022年9月5日,兖州煤业向市发改委呈报《关于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配套甲醇装置整改验收的请示》,并随文报送整改评价报告。2022年9月22日,市发改委邀请专家组会同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对“二期80万吨/年甲醇装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进行复核验收,原则同意通过验收,并上报省发改委申请复核。省发改委组织专家于2023年4月14日对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DMMn项目配套甲醇装置技改项目进行复核并于4月24日出具复核意见(陕发改环资函﹝2023﹞577号),50万吨/年DMMn项目一期工程完成节能验收。

(二)完善配套装置。2022年4月11日,兖州煤业向市生态环境局呈报《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2022年7月,该公司配套的甲醇装置化工投料前,通过采用移动LNG储罐对制硫炉进行烘炉,保证硫回收炉温始终处于接气准备状态,配套甲醇装置运行后硫回收装置同步运行,已经解决了配套甲醇装置开车期间硫回收尾气直排问题。

(三)严格监管执法。2022年11月7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榆阳直属大队下达《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K环罚[2022]206号),对该项目硫磺回收装置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查处。

(四)全面排查整治。一是按照《榆林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方案》(榆办字[2021]73号)要求,加快推动存量“两高”项目整改工作。目前,全市190户存量“两高”企业中,存在问题企业112户,已整改完成108户,剩余4户属于长期停产企业。二是严格“两高”项目管理,按照省发改委《“两高”项目用能管理若干措施政策》要求,全面梳理各县市区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形成“两高”项目清单和企业台账,实施常态化管理。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建立调度机制,不定期开展节能、环保等各类执法监察,防止发生违法违规及环境污染事件。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的落实,基本实现“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整改到位”的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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