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车主: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机动车号牌换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指出: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者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在十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平台;因上述行为十日后再次被查处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
三、若您的机动车出现上述情况,请务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前往车辆注册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换领新号牌。,
请广大车主相互转告,及时检查自家车辆号牌状况,按时办理号牌换领业务,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后附:影响识认,需换领号牌示例图)
特此公告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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