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举办了榆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吹风会,会议邀请了市医保局、卫健委和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省驻榆有关新闻媒体和榆林传媒中心记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发言人冯驿主持。
会上,市医保局副局长刘小艺详细解读了榆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容。新闻媒体记者就该制度的社会热点内容提出了多个问题,相关负责人现场进行了答复。
我市医保信息平台已于10月25日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原职工医保卡已全面停用,广大参保群众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榆林市医疗保障”公众号或各大银行手机银行软件等搜索“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激活,激活后无需任何实体卡,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办理所有医保业务;老年人、儿童或其他操作智能手机不方便的群众,可以由亲属通过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后,通过添加家庭成员的方式代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同时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设置交易密码后,可以实现使用身份证办理各项医保业务,既方便又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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