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榆林市发改委综合科科长白翔宇,榆林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张万有出席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驻榆有关新闻媒体及榆林传媒中心记者参加了吹风会。
发布辞
榆林市发改委综合科科长 白翔宇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按照主持人的要求,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支持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相关情况。
中试基地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可以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断链”问题,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2019年12月,陕西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订《共创榆林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榆林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签订《共建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合作协议》,决定共建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10月18日复函原则同意陕西榆林开展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为贯彻上述协议和批复精神,加快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应用技术在榆林市的转移转化,经过认真研究国内先进地区的相关政策,2024年5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支持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
《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意义重大。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是榆林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的重要支撑平台,承担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资源集聚、示范辐射等功能。《政策措施》的出台,将助推示范基地加速实现新材料、精细化工、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及产业化示范应用,对把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推动创建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支持精准。《政策措施》在参考《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榆办发〔2021〕15号)等文件的基础上,还特别提出了一些针对中试环节的支持政策,比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中试项目运行成功后,市财政奖励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研发总投入的40%,单个研发团队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再比如,专门设立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投基金,一期投资10亿元,用于支持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中试项目、创新类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等。三是举措务实。《政策措施》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引进、金融支持等方面对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提出了全方位的支持政策。相信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力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保障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我就先简单介绍这些,谢谢。
发布辞
榆林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 张万有
一、背景依据
2019年省委印发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指出要以为社区(村)松绑减负为目标,深化拓展社区(村)减负成果,实现基层事务权责明晰、工作机制精简高效、标牌简约明了、出具证明依规便民。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深化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工作,现拟定了《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措施》共制定了十项措施:
(一)全面厘清社区(村)工作事项。明确社区(村)工作准入制度、群众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工作负面清单。确需社区(村)承担职能以外工作须落实必要的业务指导、力量支持和经费保障。
(二)厘清规范社区(村)机构牌子和上墙制度。
(三)严格社区(村)盖章证明事项。除民政部等六部委明确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外,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要求社区(村)出具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证明。
(四)规范考核检查创建评比活动。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开展社区(村)创建评比外,不得开展其他评比。
(五)整合规范各类APP和微信公众号。整合网络资源,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不应由社区(村)承担的工作,相关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减轻社区(村)负担。
(七)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动员和组织社区(村)其他力量,助力社区(村)“减负、归位、赋能”。
(八)提升智慧化治理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基层治理工作深度融合,深化数据共享、推进应用整合。
(九)完善关心关爱保障措施。关心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
(十)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对社区(村)减负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导。
记者提问环节
1.各界导报记者:《政策措施》在科技创新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白翔宇:谢谢您的提问。第一,鼓励市内外研发机构、科研院校、科技型企业与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在中试基地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对研发机构向本政策支持对象提供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共用共享的,市财政给予研发机构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使用费一定比例的补助。
第二,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立项支持的中试项目,且在我市实现中试项目成果产业化的,依据国家、省专项补助资金额度,市财政予以配套支持。
第三,对入驻中试基地后,属于本政策支持对象的个人或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属于本政策支持对象的个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或以本政策支持对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并在我市实现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项目给予奖励。
第四,对本政策支持对象在中试基地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给予奖励。谢谢。
2.华商报记者:《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多少条款?
张万有:这个文件共有10项28条,涉及厘清社区(村)工作事项、证明事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智慧化治理水平、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完善关心关爱保障等措施,并延伸到制度上墙和标牌悬挂等工作。目的是通过厘清权责边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等方式减轻社区负担;通过提升自治能力,保证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归位、工作增效;通过完善关心关爱保障措施激发社区工作人员担当作为、服务群众的动力和活力。
3.三秦都市报记者:《政策措施》在成果转化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白翔宇:谢谢您的提问。第一,对在中试基地内申报并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市财政分别给予后补助支持2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第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中试项目运行成功后,市财政奖励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研发总投入的40%,单个研发团队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采用中试基地原创创新成果在榆林市域内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创新成果研发团队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金额1%的奖励,单个研发团队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三,对首次通过国家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连续三年在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
第四,对在中试基地内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新认定。谢谢。
4.农业科技报记者:为什么要印发《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措施》?
张万有:2023年,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强化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充分肯定了社区治理的成绩,同时指出社区工作多、任务重、压力大等问题。近三年来,我局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对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从调研情况看,社区工作人员要承担社区党建、民主自治、社会保障、平安建设、健康卫生、文明建设等9大类30多项工作责任,有时还要协调相关部门从事一些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其他工作,在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的同时,降低了一些工作的实际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减负工作非常重视,今年3月至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调研时讲到:要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在湖南调研时指出,党中央明确要求为基层减负,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精兵简政,继续把这项工作抓下去。重庆之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我们的这个文件就明确了社区应该做什么,应该协助上级做什么,哪些工作不应由社区承担,这次给出了明确的界线,厘清了权责边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群机构网站
政府机构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中省驻榆单位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