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绥德县公安局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强化大案攻坚,突出标本兼治,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得到纵深发展,全县社会大局更加稳定,人民群众更加幸福安宁。
夯实扫黑除恶各级责任
绥德县公安局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扫黑除恶作为党委第一要务安排部署,坚持每年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2024年局党委每月研究、每季度总结扫黑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集中会商,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线索办理规定、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三书一函”管理办法等四大类15项机制,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科学、规范、高效的制度保障。
推动线索核查走深走实
线索摸排和核查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重要抓手和基础工作,绥德县公安局按照发动群众力度不减、线索核查质量不降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委员牵头负责核查专班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长签字”背书、“三有一无”硬性要求,确保力度、质量不减。持续开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
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召开各类群众宣讲会议20余次,线上线下宣传90余次,张贴各类通告、制作宣传标语5000余份,先后受理核查涉黑涉恶线索87条,其中根据线索核查立案6起,查处9人,移送纪委监委线索7条,移送其他部门线索14条,为群众办实事22件,群众对线索核查满意度达89%。
推进大案要案攻坚
绥德县公安局始终将打击黑恶犯罪作为头等大事,对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打击成效得到明显提升。三年来,共打掉恶势力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1个,破获涉恶刑事案件46起,抓获146人,刑事拘留60人,移送起诉50人,其中涉恶势力团伙以上案件刑事拘留22人,移送起诉28人。
2021年10月,一举打掉以刘某某为首的长期在绥德城区及周边公共场所多次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恶势力团伙,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均被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2月,一举打掉了一恶势力集团,该集团2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两起涉恶重点案件的成功侦办,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社会治安满意度实现新高,达到92%。
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绥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源头治理工作,常态化汇报县委政法委推动全县工作开展,同时及时衔接社会各部门、各组织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短板及时制发公安提示函,并强化跟踪问效,落实整改,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特别是聚焦“村霸”“群腐”“涉网黑恶”等突出问题整治,坚持与监管部门共同治乱象、堵漏洞、促整改。
三年以来,县公安局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90余次,检查各类行业场所650余个,发现线索30余条,查处各类案件21起,制发公安提示函65份,有力支持和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常治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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