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和繁重发展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税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加快实现“三大目标”、发挥“两个更大”作用,统筹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0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355亿元,增长10.8%;非税收入50.7亿元,下降27.1%。煤炭资源税税率提高以及“破难查漏”带动相关税收增收明显,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增长较快。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各项非税收入出现不同程度下降。2019年全市财政支出74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增长14.7%。
2019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157.5亿元,增长6%;非税收入15.2亿元,下降31.4%。市级财政支出16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4%,增长19.7%。
2019年,中省下达我市补助资金共计223.7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49.6亿元。
2019年,中省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275.2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8.9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02亿元,再融资债券18.95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264.33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6.7亿元,增长28.9%,主要是国有土地成交量增加,土地出让金增收较多。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8亿元,增长121.6%,主要是当年收入和新增专项债券增加较多,相应增加了支出。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24.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8.3亿元,增长98.4%。
2019年,中省安排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2.1亿元。
2019年,中省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147.93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32.35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02.07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亿元,完成预算的120.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35.6亿元。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亿元,完成预算的8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支出8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
(五)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榆林高新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5%,增长12.3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19亿元,基金收入7.64亿元。财政支出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增长6.0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8.85亿元,基金支出7.16亿元。
榆神工业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下降1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18亿元,基金收入3亿元。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减收较多。财政支出1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增长1.08倍,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0.2亿元,基金支出0.1亿元。
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全市各级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免优惠税费84.8亿元,其中减免税收79.4亿元,减免各类涉企收费2.9亿元,减免社会保险费2.5亿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以上减税降费中,市县财政减收25亿元。为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平衡压力,我市出台了政府过“紧日子”七条措施,市级五大班子带头压缩公用经费8%,部门单位压缩6%,全市共压缩一般性支出3.1亿元,其中市级1.1亿元;全市共盘活存量资金64亿元,其中市级31亿元,用于“三保”和重大民生支出,全市“三保”得到有效保障,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2.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促进经济企稳回升。一是扩大有效投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级安排80多亿元,全力支持水利交通、生态环保、四馆两中心、古城改造、学校医院、市政基础设施和科创新城等重大项目建设,27项阶段性重大事项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带动了社会投资,促进稳增长。二是支持工业稳增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市财政安排激励奖补资金5亿元,争取中省扶持资金4亿元,大力支持企业技改和标准化厂房建设、培育规上企业、科技创新、开拓市场等,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市清理偿还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16.4亿元;实现了12个县区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全覆盖;成功申报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改革国家级试点城市,争取中央补助0.5亿元,市财政配套2亿元,帮助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贷款,有效改善了企业融资环境。四是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快推进各类产业基金运营,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4个直投项目和2个子基金项目落地。制定PPP项目入库审核管理办法,提升入库项目质量,全市新增入库项目4个,总投资33亿元。
3.持续精准发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全市共落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4.5亿元,其中市级8.64亿元,增长20%。整合涉农资金32亿元,增长10%。全力支持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推进全年减贫任务完成,清涧、佳县、子洲实现“摘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实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全覆盖。认真开展中央专项巡视、国家成效考核和各级巡查检查反馈等问题整改。推行限时办结、定期报告制度,加快支出进度,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94.83%,超额完成任务。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市财政安排乡村振兴资金10亿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二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堵后门”与“开前门”并举,实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全市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的105.4%,妥善化解了一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点;大力争取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全年共争取债券资金71.3亿元,其中,专项债券增长170%,超过全省地市平均增幅84个百分点,有力地弥补了建设发展资金缺口;加强风险管控,对中省通报列入风险预警或提示名单以及隐性债务较大的县区,采取通报约谈等办法,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精准施策降低风险,确保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配合出台《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办法》,促进无定河流域上下游协同治水。安排资金4亿元,支持生态绿化大提升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兑付补贴资金1.22亿元,加快“老旧汽车”淘汰进度。推进榆林中心城区散煤治理工作,拨付资金2367万元,对煤改电、煤改气和使用洁净煤的居民和商户进行补贴。下达环保专项资金870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大气、水体、固体废物排放治理,支持农村环保治理,实行集中连片整治和生态创建。全面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提升污染物减排和污染管理水平。成功申报国家级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亿元,改善人居环境。
4.支持民生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全市民生支出600.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0.7%。就业方面,市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0.4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加快培养各类技能人才。教育方面,全市投入资金124.3亿元,其中,市级16.9亿元,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职教育资助和保障资金“全覆盖”;市级安排资金3.18亿元,推进城区学校建设;拨付资金0.9亿元,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民办幼儿园改造建设,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安排0.8亿元,支持186所学校质量提升建设;落实资金 0.48亿元,引进域外优质教育资源。社会保障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五连涨”,月平均达到2853元。拨付社会救助资金10.2亿元,确保城乡低保、城市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7%;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平均水平达到149元,全市53.5万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受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6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38元、520元。文化体育方面,落实资金3亿元,支持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榆林市国际马拉松赛;推动全市234个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政府购买1998场次优秀剧目到基层演出。住房保障方面,下达中省市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7.1亿元,重点用于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居民住房租赁补贴等,努力改善城区群众居住条件,全面完善城市功能。
5.强基固本抓提升,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坚持贯彻落实好《预算法》,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目标,在市场监管局等三个部门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县区开展了财政综合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转移支付挂钩;对部门单位开展了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六个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挂钩,努力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制度。开展公共服务领域事权改革调研,出台了市以下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市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推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市人大对市级预算下达、资金拨付、预算执行实现了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全市完成了财政云核心系统无纸化资金支付业务,成为全省第二家财政云试点成功上线市区。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理顺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夯实基层财政管理基础。
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对能源的依赖度较高,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加上减税降费,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部分县区“三保”支出与化解隐性债务、偿还中小企业欠款叠加,收支矛盾尖锐;预算绩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广度和深度不足;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高风险县区仍需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0年,宏观经济运行面临复杂的环境和严峻的风险挑战,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不利影响,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加之能源价格波动、金融市场动荡等多重因素叠加,有可能长期影响我市经济发展,财政经济运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尖锐。面对前所未有的减收形势和支出压力,全市财税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以及宏观调控、疫情防控系列政策措施,抢抓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对冲疫情影响,稳定预期。同时,未雨绸缪,按照市委市政府“收缩战线、突出重点、守好底线”的要求,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做好较长时期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二)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实现“三大目标”、发挥“两个更大”作用,落实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支持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以收定支”要求,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三保”、“三大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大力推进财税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国家减税降费等因素,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实现正增长,收入预期目标为420亿元。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200亿元,盘活存量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16.5亿元,其他调入15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0亿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为706.5亿元。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5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年初支出预算增长7.4%,加上上解中省支出2亿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为706.5亿元。
(四)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80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200亿元,调入盘活存量资金等3亿元,县区上解收入17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3亿元,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为413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亿元,加上市对县区补助(含中省转移支付)269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60.4亿元),上解中省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为413亿元。剔除中省转移支付后,市财政对县区的各类转移支付预计为80亿元左右。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3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亿元,补助县区2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支持重点高中及薄弱学校改造、完善教育教学设施,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支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等。
科学技术支出1.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亿元,补助县区0.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支持科创新城科技资源配置;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主体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6亿元,补助县区1.5亿元。主要用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支持筹备省十七运、国际马拉松等赛事,支持重点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亿元,补助县区32亿元。主要用于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社保对象待遇;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创业;推进基层社区建设等。
卫生健康支出35.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4.3亿元,补助县区11亿元。主要用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等。
节能环保支出12.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6亿元,补助县区7.2亿元。主要用于加快绿色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3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5亿元,补助县区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四馆两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及科创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运行管理、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等。
农林水支出64.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3亿元,补助县区6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黄河东线引水、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支持经济薄弱村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等。
交通运输支出19.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8亿元,补助县区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榆阳机场扩建、延榆高铁、公路建设和养护以及航线补贴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亿元,补助县区2.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智慧社会建设;支持“三个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奖励,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1.2亿元,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1.9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6.9亿元,对企业补助4.2亿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亿元,债务利息支出4.1亿元,预备费3亿元,其他支出2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776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1000万元,下降2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万元,下降6.8%;公务接待费710万元,下降1.1%。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7亿元,增长0.64%。加上中省补助收入1.5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5亿元,收入总计73.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3.5亿元,较上年增长8.1%。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6亿元,增长43.7%,加上中省补助收入1.5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5亿元,收入总计52.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5亿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为52.5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45.2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中医院建设、引黄工程、到期债务还本支出、污水处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付息支出5.2亿元;其他支出1.1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5.3亿元,下降35.1%,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清缴以前年度收入抬高了基数。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8.8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16.5亿元,支出总计为25.3亿元。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8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5.2亿元,下降0.7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2.2亿元,增长5%。
(八)榆林高新区及榆神工业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榆林高新区:2020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6.6亿元,下降8.2%。一般预算支出安排8.4亿元,下降5.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0.3亿元,增长34.8%。基金预算支出10.3亿元,增长43.9%。
榆神工业区:2020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4.4亿元,增长4.9%。一般预算支出安排7.8亿元,下降23.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5亿元,增长16%。基金预算支出0.1亿元,下降2%。
三、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和财政重点工作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国家支持疫情防控系列财税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加强收入征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好税收、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收入的征管和收入走向预研预判。继续开展“破难查漏”,狠抓收入征管,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应收尽收,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完成收入预期目标。同时,落实“以收定支”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压减15%,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不低于20%。强化应急兜底,坚决保障“三保”支出和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推进七个方面9件大事和阶段性重大事项。抓住国家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等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大力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和中省专项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二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的一揽子激励奖补政策措施,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支持民营经济、传统产业和现代特色农业振兴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重点支持能源革命示范、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用好各类引导基金和支持政策,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用足用活PPP政策,撬动社会资本,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重大项目短板。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三是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加大对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财力保障水平,确保“三保”预算安排不留缺口;统筹各类发展资金,大力支持北部县区能化基地建设和产业转型发展,推动南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构建区域特色产业错位发展新格局。
(三)聚焦聚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标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不摘”要求,严守脱贫攻坚现行目标标准,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认真整改“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中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高整合实效。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继续深化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继续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厕所革命”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抓好省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乡村振兴。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支持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保卫战。继续支持散煤治理、老旧柴油车淘汰、燃煤锅炉拆改。支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推进垃圾分类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绿色发展行动,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贯彻中省部署要求,健全制度严密、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源头管控,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强化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消化隐性债务存量,厘清政府和企业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安排化债资金,确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开好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前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和预算管理,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机制,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禁搞虚假化债,切实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将各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集中财力推动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工作。严格落实创业补贴、援企稳岗、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政策。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中心城区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着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提升学前教育普惠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和卫生体系标准化建设。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支持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中央调剂制度,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发展文体事业,健全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进乡村、社区演出,推进文体设施共建共享。支持十四届全运会、省十七运场馆建设和筹备工作。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财政管理新机制。按照中省部署,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财政分配关系;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做好消费税相关品目下放及征收环节调整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人员配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财政云推广实施。继续深化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配合做好预算监督审查,全面提升依法理财能力。细化预算内容,严格履行预算编报程序,全面向人大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人大决议。完善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加大对重点支出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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