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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时间:2021-04-2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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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4月14日在榆林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榆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各项决议,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财政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06.2亿元,完成预算的96.7%,短收13.8亿元,增长0.15%,收入短收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其中:税收收入337.3亿元,下降4.9%;非税收入68.9亿元。2020年全市财政支出70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下降5.5%,主要是部分县区收入下降以及中省部分转移支付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安排,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

       202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68亿元,完成预算的93.4%,短收12亿元,下降2.7%。其中:税收收入147.9亿元,下降6.1%;非税收入20.1亿元,增长32.7%。市级财政支出15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下降10.6%。

       2020年,中省下达我市补助资金共计216.6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42.1亿元。

       2020年,中省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299.2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57.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5.6亿元,再融资债券32.2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280.9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6.3亿元,完成预算的98.5%,下降0.8%,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收。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9%,增长28.6%,主要是当年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较多,相应增加了支出。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4亿元,完成预算的86.2%,增支23.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3%,增长90.1%。

       2020年,中省安排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8.7亿元。

       2020年,中省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196.4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54.2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49.8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8亿元,完成预算185%,增长2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亿元,完成预算193%,增长5倍。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29.8亿元。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93%,增长90%。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0.9%,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7.4亿元。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5.8亿元,完成预算的11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3.6亿元,完成预算的91%。

       (五)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榆林高新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下降25.4%,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未按年初计划完成。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3亿元,基金收入3.2亿元。财政支出1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较上年下降13.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9.9亿元,基金支出3.9亿元。

       榆神工业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增长41.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2亿元;基金收入2.6亿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税收和专项收入较年初预算完成较好。财政支出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增长12.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3亿元,基金支出1.6亿元。

       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战。疫情发生后,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保障机制,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保障作用,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患者救治、一线防疫人员补助、防疫物资保供和采购等政策,全市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6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近1亿元,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承接落实中省应对疫情出台的9大类21项财税支持政策,充分运用直接补助、税费优惠、财政贴息、兜底回购等多种方式,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转产扩能,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有效释放政策红利,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2.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多措并举支持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是顶格落实中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扶持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29.1亿元,其中支持疫情防控减税降费5.7亿元,累计办理延期缴纳税款41.6亿元。全面落实企业养老等社保缴费的减免缓返政策,提高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共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18.5亿元,有力地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全力支持稳投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安排90多亿元,其中争取新增债券资金54亿元(全市近80亿元),全力支持筹备“十七运”、“四馆两中心”、科创新城、能源革命、黄河引水、机场建设、航线开通、市政基础设施、中心城区学校、医院及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稳增长。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市财政安排激励奖补资金5亿元,争取中省扶持资金0.6亿元,大力支持企业技改和标准化厂房建设、培育规上企业、科技创新、开拓市场和上市融资等。全面落实疫情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对企业租赁减免政策,减免房租228万元;争取中省就业、稳岗、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资金2.2亿元。全市清理政府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19.5亿元,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市担保公司采取减免担保费、降低反担保等措施,为212户中小微和三农企业新增担保贷款10.5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安排能源革命、高校学科建设和科技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榆林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加快推进各类产业基金运营取得新突破,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5个直投项目和7个子基金项目落地,尽调储备了一批产融结合的高质量新兴产业项目。上报新增入库PPP项目5个,总投资51亿元。抢抓政策机遇,安排贴息资金1.7亿元,撬动银行发放再贷款62亿元,实现了财政“小资金”撬动金融“大资源”的目标。

       3.坚持“三保”优先,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保“三保”方面,市财政成立了“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区预算安排市级审查和库款保障风险预警机制,实行“三保”月报告制度,加强库款调度,确保财政资金首先用于保“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干部职工工资、保机关运转)。市财政下达县区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00.6亿元,其中千方百计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2亿元,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做到“三保”支出预算优先安排不留缺口,资金拨付优先保障足额兑现,牢牢守住了“三保”底线。保就业方面,安排就业补助资金8.1亿元,支持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安排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资金1亿元,支持创业促就业等。教育方面,全年教育支出124.4亿元,重点支持中心城区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加快县市区薄弱学校改造提升,着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现象,提升学前教育普惠率;支持引进北师大等优质教育资源,助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社会保障方面,拨付社会救助资金9.8亿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0.5亿元,保证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740元/月和5000元/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提高到150.5元,惠及53.9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公共卫生方面,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65元提高到74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城乡社区防疫。投入资金3.2亿元,加强区域医疗中心、疫情防控救治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文化体育方面,市财政落实资金3.4亿元,支持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榆林市国际马拉松赛升级,支持做好全国十四运和省十七运筹备工作;推动全市244个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政府购买1100场次优秀剧目到基层演出。住房保障方面,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3亿元,争取棚改专项债券1.65亿元,重点支持中心城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时,深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大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平安榆林建设。

       4.精准聚焦,支持决战决胜“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共落实财政扶贫资金24.9亿元,其中市级8.64亿元,整合涉农资金26.4亿元,做到了焦点不散、投入不减。加快支出进度,全市扶贫资金支出执行率达96%,超额完成任务。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动态监控,扎实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和脱贫攻坚普查,推进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市财政下达乡村振兴资金3.2亿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1.3亿元,保障粮食、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有效供给,落实中省市保费补贴1.2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市级环保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全市大气污染及水污染治理等铁腕治污攻坚行动。拨付资金3620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落实资金4100万元,支持全市“蓝天”“碧水”行动和农村污染治理。下达市级补助资金2414万元,推进中心城区散煤治理进程。兑付补贴资金9078万元,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支持“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高速公路“生态长廊”和绿化示范工程,为推动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整体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三是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对违规举债的5个县区进行了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债务存量,各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争取再融资债券、处置国有资产、运用风险缓释政策工具等,偿还了到期债务本息,超额完成了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将全市5955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纳入债务监测平台,实现债务监测和风险预警全覆盖。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

       5.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收入征管责任,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后半年煤炭价格上涨拉动下,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在逆势中实现了正增长。财税部门和县区协同发力,征缴延长集团石油开发费13.5亿元,有力地提升了涉油县区“三保”保障能力。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力度,争取煤炭资源税税率从9%提高到10%,每年增加财政收入16亿元,其中市县11亿元;统筹调度部门和县区,争取中省各类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363亿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42.5亿元,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和争取规模前所未有,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疫情和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平衡压力,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市级部门公用经费压减15%,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不低于20%,全市共压缩一般性支出8.7亿元,其中市级6.6亿元;全市共盘活存量资金61亿元,其中市级27亿元,用于“三保”等重中之急支出,确保了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6.深化财税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目标,在市级部门全面实施了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公开、奖罚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的机制,推动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严肃氛围,在市直单位引起极大反响。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减率达到13.3%,审减资金13.6亿元,节约效果明显。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管得到加强。全面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全市4000余家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实现“财政云”系统运行。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推进税制改革,贯彻落实《资源税法》。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继续深化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我市是资源型城市,财政收入受经济周期以及资源价格波动影响大,增速明显放缓,“三保”支出与偿还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叠加,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对财政资金需求巨大,市县收支矛盾尖锐;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启动,但广度和深度不足;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高风险县区和领域仍需重点关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总体上,财政经济形势好于2020年。一是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使榆林资源型城市在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六稳”“六保”28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成效将逐步显现,我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不会改变,将为财政收入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党中央提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及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将有力地促进财政经济持续向好;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以及十四五规划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以及黄河引水、科创新城、高铁、机场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必将持续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拉动财政经济增长。三是煤炭资源税率提高一个百分点,以及应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的适时调整,会给财政带来政策性增收。四是我市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再贷款贴息等援企纾困政策,大力化解银行不良贷款,企业成本费用负担下降,营商环境和融资环境不断改善,为财政经济稳定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2021年全市财政收支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受疫情等影响,宏观经济运行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较大,国家适度降低赤字率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以及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退出,会给市县财政带来一定影响。同时,“三保”等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脱贫攻坚力度不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2019年以来出台的一揽子保市场主体政策兑现需要大量资金,重大项目建设和改革发展也急需资金保障支撑。因此,2021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尖锐,预算收支安排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折不扣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力保障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资金需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国家减税降费等因素,202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增长5%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426.6亿元。

       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6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210亿元,盘活存量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27亿元,其他调入15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0亿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为733.6亿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1.6亿元,增长3.9%,加上上解中省支出2亿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为733.6亿元。

       (四)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7%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80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210亿元,调入盘活存量资金等10亿元,县区上解收入17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5亿元,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为432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亿元,加上市对县区补助(含中省转移支付)276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67.4亿元),上解中省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为432亿元。剔除中省转移支付后,市财政对县区的各类转移支付预计为60亿元左右。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33.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3.4亿元,补助县区2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支持重点高中及薄弱学校改造、完善教育教学设施,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支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等。

       科学技术支出6.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6.3亿元,补助县区0.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支持科创新城能源革命及科技资源配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产学研融合;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主体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3亿元,补助县区1.1亿元。主要用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支持筹备全国十四运、省十七运、国际马拉松等赛事,支持重点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2.6亿元,补助县区33亿元。主要用于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社保对象待遇;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创业;推进基层社区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

       卫生健康支出36.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5.5亿元,补助县区11亿元。主要用于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管理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等。

       节能环保支出12.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6亿元,补助县区7.2亿元。主要用于加快绿色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33.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5.5亿元,补助县区8.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四馆两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及科创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运行管理、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等。

       农林水支出6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6亿元,补助县区63亿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保障粮食安全、“4+X”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工程,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黄河东西线引水、“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支持经济薄弱村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等。

       交通运输支出2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亿元,补助县区1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榆阳机场扩建、延榆高铁、公路建设和养护以及航线补贴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3亿元,补助县区1.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智慧社会建设;支持“三个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奖励,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60.8亿元,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1.9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7.8亿元,对企业补助4.7亿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亿元,债务利息支出4.5亿元,预备费3亿元,其他支出2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785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均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0万元,下降0.8%。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0亿元,增长7.9%。加上中省补助收入2.1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6.5亿元,收入总计88.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8.6亿元,较上年增长0.6%。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8亿元,增长25.2%,加上中省补助收入2.1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0亿元,收入总计50.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1亿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为50.1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40.7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中医院建设、到期债务还本支出、供热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付息支出5亿元;其他支出2.1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2亿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45亿元,下降3.8%,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清缴以前年度收入抬高了基数。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8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27亿元,支出总计为45亿元。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5亿元,下降2.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5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2.8亿元,下降2.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6.9亿元,增长15.9%。

       (八)榆林高新区及榆神工业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榆林高新区:2021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7亿元,较上年下降3.9%。一般预算支出安排9亿元,下降9.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3亿元,较上年增长303.7%,基金预算支出13亿元,较上年增长235.9%。

       榆神工业区:2021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4.6亿元,减少25.6%。一般预算支出安排8.1亿元,下降33.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5亿元,增长33.1%,基金预算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三、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和财政重点工作

       (一)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一是持续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继续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和中省应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税费减免、缓缴政策,中省政策调整的实时跟进落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目录清单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涉企收费。二是发挥政府债券促投资作用。紧盯“两新一重”和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继续抓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和额度争取工作,用足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和“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政策,支持引黄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促消费、惠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的政策效应和投资带动作用。三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发力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行业专项资金等,缓解建设发展资金压力。规范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工具,推进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提升市场化专业化投融资能力,吸引更多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落实中省促销费政策,支持消费全面回升。四是支持县域经济做大做强。推动北部县创新发展,西部县突破发展,南部县绿色发展。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试点,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二)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两链”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支持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推动科创新城和产业园区创新发展。完善更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二是激发创新活力。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研发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补贴等各类财政支持创新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育引进投入力度,支持实施柔性引才,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三是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快推进政府引导基金运营,强化产融结合、招商引资、科技引领等政策支持,吸引各类风投、创投、产投等市场金融工具投资榆林,带动更多要素资源和社会资本支持全市产业发展。优化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推动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持续强化民生保障,支持创造高品质生活。一是坚持就业优先。继续落实减负、稳岗、促就业措施,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二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普惠性幼儿园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补齐薄弱学校教育资源短板,着力解决大班额和跨片入学的问题,推动“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足额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好贫困生资助政策。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三是落实各类兜底保障政策。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做好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工作,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以及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四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完善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保障老年人生活补贴按时发放和计划生育补助政策落实。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四馆两中心”建设、布展和开馆使用工作,支持革命文物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做好省十七运筹备保障工作,确保全国十四运承办赛事顺利进行。支持“平安榆林”建设。

       (四)完善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做好过渡期政策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重点支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异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落实。支持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二是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做好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和应急调控体系,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三是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全面拓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成果,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造宜居宜业乡村。四是大力支持构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统筹支持“4+X”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立足“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强化龙头企业带动,支持做优做精优势特色产业。稳步推进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更好地解决“三农”领域风险保障需求。

       (五)大力支持生态保护与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是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加快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强黄河流域重大项目储备实施,推进引黄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无定河流域全线综合整治,支持推进黄河流域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市创建工作。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支持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碳排放、碳交易等深度研究,探索能源型城市在碳达峰碳中和约束下的发展路径。三是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支持启动白于山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大力支持“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高速公路“生态长廊”和绿化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绿化成果置换机制。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做到应收尽收、绝不收过头税,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资金需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足额预算、不留缺口。加强对重点县区监控,防止债务风险向“三保”传导,确保“三保”不出问题。完善市对县转移支付办法,不断提高转移支付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切实抓好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完成债务化解年度目标任务。清理规范市县融资平台,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加强专项债项目资产和收益管理,完善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四是协同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市级金融企业财务信息数据互通机制,实现动态监控和管理;抓住政策机遇,争取中省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七)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积极推动税制改革,做好《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贯彻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快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市以下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公共文化等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并嵌入部门预算管理。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提升“财政云”运用水平。四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大力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和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督促部门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八)配合做好预算监督审查,全面提升依法理财能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和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勇立潮头,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榆林追赶超越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附件1:2020年预算执行和2021年预算草案表

       附件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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