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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时间:2022-04-0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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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27日在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榆林市财政局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榆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榆林考察调研,为榆林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三转三补”新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收、支、管、防”各项工作,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财政运行平稳有序,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8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超收6.6亿元,增长44.6%,主要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煤炭等大宗商品量价齐升,带动主体税种增收较多。其中:税收收入501.8亿元,增长48.8%;非税收入85.5亿元。2021年全市财政支出80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增长14%,主要是保障四馆两中心、能源革命等重点领域以及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的新增支出。

2021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6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超收2.1亿元,增长56%。其中:税收收入230.3亿元,增长55.7%;非税收入31.8亿元,增长58%。市级财政支出19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4%,增长26.5%。

2021年,市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亿元,执行中用于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1.3亿元、疫情防控及疫苗购置1.2亿元,应急救援及物资储备等0.5亿元。

2021年,中省下达我市补助资金共计223.3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6.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45.4亿元。

2021年,中省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330.2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76.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7.2亿元,再融资债券49.1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302.7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5.8亿元,完成预算的131.6%,增长42.1%,主要是县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收。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1.3%,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较多,相应增加了支出。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2%,下降9.8%,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5%,下降12.8%,主要是上年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抬高了基数,以及收入下降所致。

2021年,中省安排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1亿元。

2021年,中省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243.7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47.3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93.1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增长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结转结余1.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27.4亿元。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3亿元,完成预算的68.7%,下降3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1亿元,完成预算的60.7%,增长15%,结转结余1.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4.7亿元,完成预算的97.7%。

(五)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榆林高新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增长100.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亿元,基金收入11.9亿元。财政支出1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较上年增长10.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0.7亿元,基金支出8.1亿元。

榆神工业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下降11.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6亿元,基金收入3.2亿元。财政支出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较上年下降12.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8亿元,基金支出2.1亿元。

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聚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和中省应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税费减免、缓缴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新增减负135.3亿元,为企业轻装上阵和能源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争资争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争取各类中省资金346亿元,成功申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试点城市,连续三年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支持;争取省级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2.1亿元。在全省新增一般债券规模下降的情况下,我市逆势增长。三是涉油县区石油开发费欠缴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经过省、市、县不懈努力,石油开发费已列入中省对地方转移支付固定基数,有效解决了涉油县区财力不足问题。四是常态化实施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云、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作用,对直达资金实施全覆盖、全链条监控。全年中省直达资金63亿元快速直达基层和单位,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五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市级统筹安排资金167.3亿元,全力支持“四馆两中心”、高端能化基地、区域中心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黄河引水工程、中心城区学校建设、科创新城、能源革命、十七运场馆建设等,有力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和重要事项落地见效。六是支持工业稳增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市财政安排激励奖补资金5亿元,争取中省扶持资金1.2亿元,大力支持企业技改和标准化厂房建设、培育规上企业、科技创新、开拓市场等,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七是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安排各类贴息资金0.9亿元,撬动银行贷款60.9亿元。市县担保公司新增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贷款5700户,在保余额34.6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招商引资作用,引进营口风光、上海唯赛勃、咸阳三精等6个行业龙头项目落地榆林,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落实财政衔接资金22.9亿元,做到了投入规模不降、扶持力度不减。二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1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5亿元,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耕地保护与质量双提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保障粮油储备安全。三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8.2亿元,支持东线引黄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农村饮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加强水生态安全保护等。四是积极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安排资金4.3亿元,支持农业特色产业“4+X”工程,全力推进苹果、蔬菜、马铃薯、羊子产业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材、小杂粮、海红果等特色产业。拨付农业保险资金1.5亿元,有效分散农业经营风险,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五是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集资金1.5亿元,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资金0.7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扎实防范化解风险,致力保障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各级财政部门坚决扛起“三保”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库款保障风险预警机制,继续实行“三保”月报告制度,加强库款调度,确保财政资金首先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到“三保”支出预算优先安排,不留缺口,资金拨付优先保障。市财政下达县区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89亿元,切实帮助困难县区解决“三保”问题,牢牢守住了全市“三保”底线。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政府隐性债务“清零”化解方案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完成化解任务的132.5%,为全市隐性债务全面清零见底打下坚实基础。争取再融资债券49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强化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个别县区违规举债问题进行严厉问责。三是助力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建立金融业发展奖补机制,鼓励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支持榆林金资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榆林金资AMC资质申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增不良资产收购规模达到15.2亿元,为全市不良贷款余额、不良率实现双下降做出积极贡献。

(四)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倾力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目标任务,安排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6亿元,推进大气、水体、土壤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中心城区散煤治理进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13天,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全省第一,连续两年成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城市。全面加快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安排市级资金3.5亿元,全力保障“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下达专项资金2.6亿元,支持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落实资金1362万元,支持开展防止二次沙化与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有关前期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防沙治沙成果。

(五)践行公共财政理念,着力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全面落实民生政策,足额保障民生资金,全市民生支出654.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1.8%,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方面,安排资金4.3亿元,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采购、检测试剂、隔离酒店和开展防疫工作经费需求;从医保基金中筹措5.4亿元,实施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进一步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免疫防线。就业方面,安排就业补助资金8.1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安排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资金5900万元,支持创业促就业等。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加快培养各类技能人才。教育科技方面,全面落实中央“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市投入资金130.7亿元,重点支持薄弱学校改造提升,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3所,新增学位1.7万个,城区“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安排能源革命、高校学科建设和科技专项资金8亿元,大力支持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度实施。文化体育方面,安排各级各类资金7.9亿元,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全力保障全国“十四运”圆满举办和省“十七运”各项筹备工作;推动全市419个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政府购买1825场次优秀剧目到基层演出。社会保障方面,拨付社会救助资金9.9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0.6亿元,有效保障了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提高到180元,受益人群达到54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七连涨”。安排资金0.6亿元,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支持构建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制度体系。住房保障方面,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农村危房改造等资金3.4亿元,支持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有效开展。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力提高依法理财质效。一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预算绩效工作向同级人大报告机制,对19个重大项目采取人大、审计、财政等多部门联审联评,整改提升成效显著;对2020年度市级83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12个县市区财政综合管理开展了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安排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挂钩、与转移支付挂钩、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不断深化。制定市以下生态环保、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共文化等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三是扎实推进乡镇财政改革。按照市委六项“小切口”改革要求,全力推进乡镇财政统计所建设,推动实现“八有八化”和“六有六化”目标任务。四是规范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坚持“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卡号领补贴”的工作机制,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32.6亿元,惠及群众106万人。五是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市人大对市级预算下达、资金拨付、预算执行实现了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同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财政云”建设、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土地出让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全面公开预决算、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等多项改革举措持续深入推进。

2021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我市作为能源资源城市,受经济周期以及能源资源价格变动影响,年度间财政收入波动较大;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还很明显,一些县区“三保”面临较大压力;个别县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部门过紧日子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因素影响,财政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从财政收入看,在控“两高”、促“双碳”背景下,我市传统产业增长受限,全市经济稳增长压力较大。国家继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将给财政带来一定减收。加之疫情影响,仍面临着风险挑战。从财政支出看,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三保”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十七运、生态环保以及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等,都对资金保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压力更大。必须坚持过“紧日子”,从严控制预算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资金统筹,更加注重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财政可持续运行。

(一)2022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聚焦“三转”“三补”新思路,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统筹“四位一体”资金,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资金需求;贯彻“以收定支”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国家减税降费等因素,202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605亿元。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5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230亿元,盘活存量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20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亿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为887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5亿元,增长6%,加上上解中省支出2亿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为887亿元。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4.9%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275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230亿元,调入盘活稳定调节基金等存量资金17亿元,县区上解收入28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2亿元,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为562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2亿元,加上市对县区补助(含中省转移支付)314.8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96.2亿元),上解中省支出2亿元,支出总计为562亿元。剔除中省转移支付后,市财政对县区的各类转移支付预计为84.8亿元左右。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3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6亿元,补助县区2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县两级学校运转性及资助性支出;支持中心城区学校、重点高中、薄弱及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支出,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支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落实教育“双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等。

科学技术支出6.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6.4亿元,补助县区0.4亿元。主要用于:落实秦创原创新促进驱动发展;支持科创新城能源革命及科技资源配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产学研融合;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主体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2.5亿元,补助县区1.1亿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等展陈支出,促进公共文化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支持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支持办好省十七运、国际马拉松等赛事,支持重点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8亿元,补助县区38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及优抚对象待遇;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推进城镇、农村标准化社区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

卫生健康支出44.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1.5亿元,补助县区13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及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乡村医生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管理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等。

节能环保支出16.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7.4亿元,补助县区9亿元。主要用于加快绿色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50.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2亿元,补助县区8.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四馆两中心”建设;落实城市更新行动、保障城市运行管理、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等城市发展支出。

农林水支出89.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9.1亿元,补助县区80亿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保障粮食安全、旱作农业节水灌溉、“4+X”特色现代农业全链条发展行动,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黄河东西线引水、飞机增雨(雪)抗旱、防止二次沙化与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支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交通运输支出38.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7.7亿元,补助县区1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榆阳机场、延榆鄂高铁、机场航空口岸联检单位用房、公路等建设和养护以及航线补贴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2亿元,补助县区1.7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智慧社会、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建设;支持“三个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奖励,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2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0.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27.5亿元,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3.6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7.8亿元,对企业补助4.7亿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亿元,债务利息支出6.3亿元,预备费5亿元,其他支出2.4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783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均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30万元,下降0.3%。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75亿元,增长14%。加上中省补助收入2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6亿元,收入总计11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3亿元,较上年增长26.7%。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8亿元,增长88.4%,加上中省补助收入2亿元,收入总计40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9亿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为40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31.5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到期债务还本支出、供热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付息支出4.5亿元;其他支出3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等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5亿元,增长14.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35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20亿元,支出总计为55亿元。

202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0亿元,增长94%,加上上年结转结余1.2亿元,收入总计为21.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21.2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7.1亿元,增长6.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1亿元,增长6.6%。

(七)榆林高新区及榆神工业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榆林高新区:2022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9.6亿元,增长6.4%。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4.3亿元,增长33.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4.6亿元,增长21.9%,基金预算支出20亿元,增长146.6%。

榆神工业区:2022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6.2亿元,增长34.5%。一般预算支出安排8.8亿元,增长1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亿元,下降6.4%,基金预算支出0.4亿元,增长776.8%。

四、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

(一)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持续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坚持活水养鱼,落实落细中央和省级新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创造更优的可持续发展空间,促进形成减税降费和税源增长的良性循环。二是用好政府债券。加大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力度,谋划好符合中省支持方向的项目,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和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好专项债券稳投资、补短板作用。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密切关注中省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及时跟进对接,千方百计争取支持。进一步完善争资争项与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挂钩激励办法,建立月推进、季考量及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督办机制,从制度上全面形成合力。四是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足额安排疫情常态化防控各类资金,支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工作,坚决守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一是集中财力保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十七运”相关项目、高铁、中心城区一体化、高端能化基地、区域中心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黄河引水工程、科创新城、能源革命、城市基础设施及中心城区学校建设等“重中之急”。二是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一揽子激励奖补政策措施,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支持民营经济和传统产业发展。树立“大财政”思维,统筹财政资金、上级补助、社会融资、金融资本“四位一体”资金,支持推动城市更新、文旅体育等有稳定收益的项目,通过市场化模式建设运营。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依托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和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两大创新平台,持续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四是树立“投行思维”,充分发挥基金招商引资作用,围绕全市4大主攻方向和19条重点产业链部署,做好投资布局和项目储备。五是全面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能力建设。各级担保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支小支农,充分发挥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主力军作用,全面充分释放担保势能。六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提高县区财政保障能力。统筹各类发展资金,推动北部县转型发展、西部县突破发展、南部县特色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坚持就业优先。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二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大中心城区学位供给,加快解决入学难、大班额等问题,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提高教师待遇,落实好贫困生资助政策。三是落实各类兜底保障政策。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落实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政策。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落实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政策。四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健康榆林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高标准迁建市中医院,打造省级中医药医养结合、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实施好“三孩”生育及配套政策。五是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支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六是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四馆两中心”布展和开馆使用工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全力做好省十七运筹备保障工作,确保赛事圆满举办。同时,大力支持“平安榆林”建设。

(四)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和资金安排,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大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力度,支持产业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继续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落实好惠农补贴、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有效解决“三农”领域风险保障需求。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加快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多渠道保障“三农”投入力度。持续推进现代农业“4+X”工程,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助力打造乡村振兴榆林样版。

(五)大力支持生态保护与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统筹推进黄河流域山水林田坝草沙综合治理,大力支持“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稳步推进防治二次沙化和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支持矿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南治土、北治沙、全域治水理念,大力支持铁腕治污37项行动,扎实做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推进大气、水体、土壤综合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支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重点领域和“两高”项目开展减污降碳节能升级改造,支持推广发展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六)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面落实保障责任,严格落实“两个优先”要求,落实“三保”保障清单和预算审核机制,对新上投资项目和新出台民生政策,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债务风险向“三保”传导,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隐性债务“清零”化解实施方案,做实做细债务置换、债务偿还、化解核验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市隐性债务按期清零。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加快推进市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专项债项目资产和收益管理,完善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三是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自救责任。充分发挥榆林金资AMC牌照资源优势,做强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主业,持续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力量。

(七)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财政体制和税收制度改革,落实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市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规范收入归属级次和分享方式,完善市对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提高转移支付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细化预算编制,强化存量资金管理。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库及预算指标管理。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以收定支”要求,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强化直达资金监管,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四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开展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大力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力度,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推动部门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五是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统计所建设。在人员配备、业务提升、能力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力用力,全面提升基层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六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履行好出资人职责。七是提升“财政云”运用水平,全面深化预决算公开。

(八)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和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国有资产及债务管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勇挑重担、提质增效,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榆林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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