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在榆林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榆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坚决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各项部署,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主题教育为牵引,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推改革,在经济平稳增长的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剔除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上划收入和上年一次性基数因素,同比下降3.4%,其中:税收收入543亿元,同比下降6.3%,主要是煤炭原油价格回落较大,形成减收;非税收入118.9亿元,增长25.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1%,增长3%,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2023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同比下降4.9%,主要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市级分享收入相应下降,其中:税收收入238.6亿元,同比下降8.4%;非税收入47.4亿元,增长41.3%,主要是省以下体制改革下划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等带来增收。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6亿元,增长1.8%。
2023年,市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8亿元,执行中主要用于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安全隐患核查整治等。
2023年,中省下达我市各类补助资金共计426.4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79.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65.3亿元。
2023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78.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7.5亿元,主要用于农业、水利、教育、交通、医疗健康、乡村振兴等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31.2亿元,用于偿还部分到期一般债券本金。
全市一般债务余额372.6亿元,未超过省上下达我市的一般债务限额389.6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增长15.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2亿元,完成预算的81.9%,下降9.8%,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较上年下降。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2亿元,完成预算的132.9%,增长15.9%。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下降10.1%,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较上年下降。
2023年,中省下达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1.5亿元。
2023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0.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2.8亿元,重点投向市政和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生态环保、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领域;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7.8亿元,用于偿还部分到期专项债券本金。
全市专项债务余额253.7亿元,未超过省上下达我市的专项债务限额278.1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增长5.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8亿元,下降59.5%,主要是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1亿元,完成预算的120.5%,增长44.5%,主要是煤矿股权分红增加收入。除对县区转移支付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亿元,下降66.8%,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2亿元,增长11.1%。加上上年结余216.3亿元,收入总计362.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9.6亿元,增长38.4%,年末滚存结余222.9亿元。
(五)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榆林高新区财政收入完成2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 %,增长32.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4.3亿元,基金预算收入9.6亿元。财政支出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增长50.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9.6亿元,基金预算支出8.4亿元。
2023年,榆神工业区财政收入完成12亿元,完成预算的98.8 %,较上年增长142%,主要是2022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减收较多,基数降低,抬高增幅,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4亿元,基金预算收入4.6亿元。财政支出11亿元,完成预算的91%,较上年增长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8.6亿元,基金预算支出2.4亿元。
目前,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收支平衡及结转结余等最终数据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力提效、精准施策,助推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多措并举助企纾困。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9.7亿元。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调研帮扶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送策于企,及时拨付纾困资金,助力企业度过难关。二是全力以赴拉动有效投资。市财政安排3亿元重大项目前期费,推动118个项目完善可研、规划、立项等前期工作。统筹“四位一体”资金217亿元,支持延榆高铁、榆林学院新校区、城市更新、引黄工程、学校医院、生态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2.8亿元,有力保障榆神榆横热电联产、王圪堵水库至靖边引水等47个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增发国债资金26.4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9个补短板惠民生项目建设。三是大抓争资争项助推发展。吃准吃透国家政策,加大项目谋划储备,紧盯中央示范项目、中省专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政策,经省上遴选推荐的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全部争取成功。延榆高铁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报告顺利通过财政部批准,为项目高标准建设、年内顺利开工奠定基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和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等示范项目成功落地榆林。四是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稳定市场主体。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办法,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中小微企业,全年新增担保业务67亿元,支小支农占比达99.7%,减免担保费1亿元,有力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发放创业贷款2.8亿元,带动创业就业4000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市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81.7%;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1.2亿元,为中小企业增订单、添动力、稳预期。五是推动消费焕发新活力。出台激励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财政奖补措施,市财政发放3.1亿元电子消费券,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稳定和扩大购物、餐饮、旅游等传统消费,拉动社会消费46.6亿元。推动体育中心、会展中心、水上运动中心等市场化运营,支持发展赛事经济、会展经济和冰雪经济,着力激发经济活力。
(二)强化统筹、优化结构,重大战略保障有力有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助力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全市科技支出19.5亿元,增长5%,落实兑现科技发展一揽子奖补政策,助推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保障秦创原建设运行和创新主体培育,支持中试孵化和项目路演,加大对卡脖子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课题、过敏性鼻炎防治等重大专项课题研究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两链融合”,持续提升科技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力和贡献力。二是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统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资金39亿元,围绕全市10条重点产业链,采取专项补助、奖补激励、贷款贴息、基金撬动等方式,支持羊毛轻纺、兰炭金属镁等传统产业振兴发展,光伏、氢能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文旅、商贸等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调整。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安排衔接资金23.7亿元,重点支持发展特色优质产业,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农民收入增速6个百分点。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资金6.7亿元,完成省级考核要求。整合涉农资金21.6亿元,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和种粮补贴政策,坚持高性能人工增雨、旱作节水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机械化一体推进,守牢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支持推进“4+X”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扎实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四是助力加快绿色低碳发展。践行“两山”理念,统筹安排34.8亿元,支持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黄河流域水污染和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中心城区优良天数连续4年稳定达标。支持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推动能化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五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全年安排市对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9亿元,其中对困难县转移支付77.3亿元,基层财政压力得到有效缓解。设立南六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全力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品牌营销等上下游产业链做大做强。安排“一县一大事”补助资金12亿元,支持县市区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增后劲的基础设施项目,夯实县市区可持续发展根基。六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聚焦城市更新五年行动,统筹资金40亿元,支持小西沙片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管网、古城保护开发、公园绿地、污水垃圾处置、公共停车场等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三)心系民生、综合施策,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全市民生支出922.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3.6%,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安排各类促进就业资金8.6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政策,下达稳岗返还资金0.8亿元,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二是加大教育发展支持力度。落实教育“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市教育支出153.7亿元,重点支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落实教育“双减”政策、薄弱学校改造提升等;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44所,新增学位近4万个;统筹安排16亿元,推进榆林学院新校区建设。三是推进健康榆林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89元;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支持过敏性鼻炎防治,加大公立医院资金支持力度,提升基层公共卫生院服务能力,全力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四是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93元/人月,基本医保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640元/人年。积极履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退役军人、困难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兜底保障职责。五是推动文旅事业加快发展。统筹安排13.4亿元,推动重点文旅项目、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支持首届中国非遗年会成功举办,助力石峁遗址申遗,持续培育“陕北榆林过大年”“清爽榆林”两大品牌节庆活动,不断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支持实施文化广场、城市书房等文化惠民工程,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六是扎实推进住房保障。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资金26.1亿元,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七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统筹资金5.2亿元,加大对防汛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支持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筑牢底线、强化监管,财政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坚持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三保”保障清单、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债务平滑、财力弥补和应急处置等六项机制,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兜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二是坚决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扛牢压实债务化解政治责任,连续五年超计划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督促县区妥善处置和化解债务风险隐患,通过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再融资债券等措施,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三是助力防范化解其他领域风险。依托榆林金资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资产18.3亿元,持续化解金融机构风险。统筹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8亿元,支持开展煤矿、危化、储煤场、液化石油气瓶等“19+1”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推进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监管监控平台建设等,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五)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开展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精神,衔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分类制定了市与县市区收入划分调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等配套文件,系统形成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增强财政体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二是提升预算管理能力水平。探索制定行政运转、城市管理等领域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强化支出标准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四个统一”原则,预决算公开质效显著提升。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组织对市级107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2个县市区和2个工业区财政综合管理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预算、优化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在省财政厅2023年度省对地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中,被评为A级等次。四是建立“过紧日子”常态机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和厉行节俭坚持过紧日子19条措施,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细。五是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协同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产业转型升级缓慢,尚未形成多元支撑的财源格局;煤炭价格波动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给预算安排带来挑战压力;部分县区“三保”等刚性支出和债务化解支出叠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财政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综合研判当前形势,我市经济发展既面临严峻的挑战,也迎来了难得的机遇。当前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快调整,地缘政治风险叠加极端天气等影响,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经济发展具备强劲的内生动力、韧性和潜力,疫情防控转段后国内经济已进入到全面复苏拓展阶段,特别是国家安排了3.9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将有力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对扩大内需的关键性作用将得到更好发挥。榆林产业体系总体处于国民经济上游,全国经济的复苏拓展必将促进我市经济行稳致远、量质齐升。
从财政收入看,煤炭价格变化对税收的影响仍然较大、房地产市场预期尚未稳定,留抵退税低基数等一次性因素不复存在,结构性减税降费等,都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但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市委市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成效不断显现,消费增长点加快培育,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基础。
从财政支出看,保“三保”、稳增长、防风险等任务依然繁重,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保障仍需加强,延榆高铁、城市更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较大,必须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
综合分析,2024年全市预算收支矛盾突出、紧平衡的状态依然延续,财政运行压力仍然较大。
(二)2024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支出强度,统筹“四位一体”资金,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资金需求,聚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和区域协调发展,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风险防范化解、保持社会稳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榆林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建议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82亿元,增长3%。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82亿元,加上中省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345.8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亿元,盘活存量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4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36.6亿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1105.8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03.8亿元,加上上解中省支出2亿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1105.8亿元。
(四)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按同口径实现正增长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290亿元。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9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345.8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亿元、盘活存量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2.3亿元、县区上解收入27.6亿元,市级收入预算总计694.8亿元。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4.3亿元,加上市对县区补助358.5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8.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91.8亿元)、上解中省支出2亿元,支出总计694.8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4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1亿元,补助县区2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县两级学校运转性及资助性支出;落实教育“双减”,支持中心城区学校、重点高中、薄弱及标准化学校建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支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等。
科学技术支出15.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亿元,补助县区0.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家能源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支持科创新城能源革命及科技资源配置;支持科技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主体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6亿元,补助县区1.5亿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等展陈支出,促进公共文化事业、文旅产业发展;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支持国际马拉松等体育赛事;支持办好“清爽榆林”“陕北过大年”等活动;支持重点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3.8亿元,补助县区39.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及优抚对象待遇;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推进城镇、农村标准化社区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
卫生健康支出59.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2.5亿元,补助县区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阶段疫情防控;城乡居民及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乡村医生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疾控管理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等。
节能环保支出17.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7.6亿元,补助县区10亿元。主要用于:加快绿色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70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4亿元,补助县区1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心城区保障供水供热、空中电缆入地等综合管廊建设提升、打通重点断头路及拥堵道路、污水处理项目、快速通车干道、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古城保护开发、文明城市创建,保障城市运行管理、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等城市发展支出。
农林水支出82.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6.1亿元,补助县区66.3亿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粮食安全、旱作节水农业、“4+X”特色现代农业全链条发展行动,全力支持南六县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百村示范、千村提升”示范建设及千村光伏行动;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支持黄河东西线引水、防止二次沙化与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支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交通运输支出6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6亿元,补助县区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延榆高铁、大锦高速、绕城高速(南段)、国省干道公路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以及农村公路隐患整改提升和航线补贴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亿元,补助县区1.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化信息化和数字经济建设等;支持工业技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3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1.8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97.9亿元,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3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8.7亿元,对企业补助5.1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6亿元,债务利息支出5.8亿元,预备费8亿元,其他支出1.6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783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3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3.5亿元,增长0.4%。加上中省补助收入2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5亿元,收入总计120.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0.5亿元,较上年增长27.9%。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0亿元,下降19.4%,加上中省补助收入2亿元,收入总计3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亿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4亿元,支出总计3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23.2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供热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付息支出3.8亿元;其他支出1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等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68.3亿元,增长0.9%。加上上年结转结余12.3亿元,收入总计为80.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44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36.6亿元,支出总计为80.6亿元。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0亿元,下降0.4%,加上上年结转结余12.3亿元,收入总计42.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30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12.3亿元,支出总计为42.3亿元。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42.2亿元,下降2.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25.3亿元,下降10.2%,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从2024年起由省级统筹,收支不在市级反映。
(八)榆林高新区及榆神工业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2024年,榆林高新区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6亿元,增长11.6%。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1.7亿元,增长10.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5.1亿元,增长57.8%,基金预算支出23.6亿元,增长1.8倍,主要是高新南区土地出让收入及土地整合支出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
2024年,榆神工业区一般预算收入计划7.8亿元,增长5.1%。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4.4亿元,增长66.4%,主要是科学技术、城乡社区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6.5亿元,增长41.6%,基金预算支出5.8亿元,增长1.5倍,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支增加。
四、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和财政重点工作
(一)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优环境增势能,助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一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度融入秦创原,加大科技研发、中试等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兑现科技发展一揽子奖补政策,支持以“揭榜挂帅”等形式布局一批重大攻关课题,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二是推动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能源陕西实验室建设项目,争取化工减碳技术创新中心、CCUS技术创新中心两个国家级平台落地,推动组建榆林高等研究院。三是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支持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陕西榆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支撑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四是支持人才队伍引培。大力支持第二批“榆林科技之光”人才计划实施、秦创原“三支队伍”人才培育以及农业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选派,落实院士团队引进经费,积聚更多高层次人才。五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围绕我市10条重点产业链,坚持科技赋能,支持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发挥产业基金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羊毛轻纺、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产业振兴发展,文旅餐饮等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煤化工产业“三化”发展,氢能、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政策协同配合,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一是促消费扩内需。支持建设区域消费中心,打造陕西自贸试验区榆林协同创新区;大力支持赛事经济、会展经济,推动榆林餐饮品牌建设,落实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支持继续发放电子消费券,创造更加多元、更有内涵的消费场景。二是稳投资提信心。统筹“四位一体”资金,持续支持延榆高铁、榆林学院新校区、城市更新、引黄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紧盯中省政策动态,聚焦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前瞻性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强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用好增发国债资金,发挥好财政政策资金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的“压舱石”作用。三是抓发展促均衡。充分释放区域协调发展、南部县产业振兴、扬榆协作、南北对口帮扶等政策资金的叠加效应,引导南部县走出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产业振兴之路;扎实办好“一县一大事”,聚焦重点项目和主导产业精准施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四是促招引增活力。支持办好煤博会等各类会展,全力保障对外招商活动。发挥产业引导基金招引作用,促进形成以商招商、产业集群,推动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持续支持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民企工作,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五是优环境提效能。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升投资评审效率。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多方发力合力聚势,倾力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支持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二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提质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教师队伍招录挖潜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大力支持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三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推动中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政策,推动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继续开展过敏性鼻炎防治行动,持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四是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及失能老人养老补贴政策,支持推动光荣院、福利院建设改造工作;全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建设,提升“一老一幼”服务质效;落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金补贴发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五是加快城市品质提升。扭住城市更新五年行动和全国文明城市两个关键,支持城市规划设计、棚户区改造、古城保护开发、道路提升改建、地下管网建设、公园城市建设等,加快补齐市政基础短板,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打造宜居宜业宜治区域中心城市。六是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支持长城、黄河、长征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快“三馆”展陈开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继续培育壮大“清爽榆林”“陕北过大年”两大特色品牌,支持特色街区、休闲街区、实景演出等新业态,健全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七是高水平建设“平安榆林”。支持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建设,持续提升防灾救灾和应急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四)支持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业增质增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出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逐年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巩固提升“两不愁四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二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继续支持高标准农田和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建设,支持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新品种选育,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农业保险质效。三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支持开展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五年行动。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
(五)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持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全力打好黄河“几字湾”攻坚战,加快“榆林绿”由浅向深坚实挺进,落实好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资金配套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支持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排污口排查、再生水循环利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推动水质全面达标;支持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兰炭、金属镁等传统行业提标改造,推动碳排放监测平台建设,加大固废综合利用,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稳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扎实推进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
(六)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压实县市区“三保”责任,编足编够“三保”预算,确保不留硬缺口,强化“三保”运行监测,完善“三保”保障机制。加强库款管理,确保库款足额保障“三保”等支出需求。二是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健全债务化解长效机制,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加强融资平台风险防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三是防范化解其他领域风险。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和财务监管职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释放和化解存量不良贷款,统筹防范化解房地产、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各领域风险向财政传导。
(七)聚焦重点领域、提质增效精准发力,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省上改革节奏、重点,循序渐进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公共设施管理等4个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承接好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发挥转移支付制度的宏观调控职能和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二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巩固拓展零基预算改革成果,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强化直达资金监管,构建财会监督长效机制,落实国有金融资产报告制度,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三是厉行节俭习惯“过紧日子”。要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要求,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和厉行节俭坚持过紧日子19条措施,把严把紧预算关口,进一步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支出审核机制,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非必要不花钱,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四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出实效。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重大政策和项目决策程序,加强重点绩效评价,继续实施部门和县市区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五是加强财会监督。强化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监督,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八)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和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债务管理等情况。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2024年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推动财政发展改革任务繁重。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接续奋斗、勇毅前行,真抓实干、克难奋进,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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