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00MB29219970/2024-00096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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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教育局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函 |
类别:A类
签发人:尹增岗
张少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学校教室空气质量监测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时代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人口变化较大,学校建设随之加快,十四五以来,我市新建改扩建学校194所,设备更新和小型维修改建项目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学校,我们要求学校建设改造必须用环保达标材料。由于教育和学生倍受社会关注度,因此,家长、社会对学校各方面都提出极高的要求。
二、应对措施
一是我们要求新建改扩建学校投用前,必须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方可使用,否则必须整改。二是材料和设备选用上,明确要求环保必须达标。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由于建设和改造更新项目多,使用材料大多为工业产品,化工材料,有害物质在所难免。
机制上,要建立四方联动需我们积极汇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充分论证后,牵头召集环保和教育、学校通力配合方可完成。
关于监督举报渠道,四方联动机制建立后即可施行。
由于受财力影响,我市目前学校教室暂时无新风系统。也未达到教室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汇报,争取政府支持,争取成立类似的四方联动机制,设置举报渠道,协调资规等部门在审批各环节,关注教育以及学校规划,使学校和其他建设内容同步实施,积极争取市财政、发改和环保等部门支持,为教室设置新风系统和校园、教室空气质量监测装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榆林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采取多种有效手段,推动我市教育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我们热忱欢迎您再提宝贵意见。
榆林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杨海生,电话:1899222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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