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索引号] 12610800MB29219970/2018-007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8-12-24
[ 效力状态 ]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22号提案的复函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2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榆林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8-12-24 00:00
分享:

尊敬的李瑞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第32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

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自2010年由试点到全面推行,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我们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年3月施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2014年1月施行)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管理,按照陕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的总目标,稳步推进(五化一保障,即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

截止2018年8月底,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167,解除社区服刑人员7403人,在册管理人数为2764人,其中缓刑2675人,占在册人数的96.8%;管制10人,占在册人数的0.4%;假释8人,占在册人数的0.3%;暂予监外执行71人,占在册人数的2.5%,累计重新犯罪人数11人(大多数系吸毒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11%,低于国家严控目标0.2%的要求。

(一)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系取得初步成效。2011年3月市委、市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全市11个县(市、区)建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11个县(除佳县)均已成立社区矫正中心,其中米脂、府谷已通过省厅“全省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验收,下一步继续推进示范中心建设。2015年省上下达了政法专项编制25个,2016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协管员30名,以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管理岗位,2018年省戒毒所和省监狱抽调4名干警分别分配到榆阳区和神木市司法局工作,逐步落实,缓解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根据中省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主抓手,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一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陆续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执行刑罚活动的严肃性和高效性,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形成有效震慑作用,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专项检查,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依法监管、有效监管。二是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建设。在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信息化、科技化、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推广新系统的应用工作,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完整度达到99%以上,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积极采用定位手机、电子手环、身份证识别器、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执法设备,我市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在线率已达到74%,争取达到省厅要求的90%,有效应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主动将智能管理工具应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好信息化、科技化、现代化工具的效能。

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社区矫正机构不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不健全。

市级及部分县(市、区)社区矫正专门机构不健全,专职工作人员短缺;基层司法所力量不足,普遍存在人员少、任务多、不稳定、年龄大的问题,无法应对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后,司法所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原来由司法局垂直管理的司法所并入乡(镇、街道办)政府综合维稳办,司法所原来的办公场所和中省配发的装备改作他用,司法所工作人员由乡镇需要随时调配,制约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不足已成为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效果欠佳

实践中,相关部门配合衔接不畅、协同不一致,职责落实不到位不紧密的问题,影响了社区矫正顺利开展。一是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收监、追逃等执法环节配合不够紧密,出现问题互相推诿扯皮。二是监狱、法院和社区矫正机构送达法律文书不及时、不规范,特别是异地法院判决后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不及时,容易导致社区服刑人员不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存在可能发生脱管、漏管甚至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三是社区矫正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机制不够紧密,影响了教育矫正和帮扶工作的开展。

(三)立法规范滞后,执法身份不明。

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当前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仅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法无授权、责大于权的现状导致实际工作中阻力很大,同时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在协调和衔接方面还存在不少制度性空白,导致责任归属不清,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另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身份不明确,开展工作中因身份证明的问题屡屡遭受无故阻力,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力。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严把社区矫正三大关口(入口关、监管关、教育关),以各类专项活动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

三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以查促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甚至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认知度。

四、安置帮教工作现状

5年以来,刑满释放人员总衔接人数11169人,重点帮教人数166人,一般帮教对象11003人,安置总人数5311人,帮教总人数8452人,未衔接人数6人。2018年上半年,刑满释放衔接人数935人,重点帮教对象2人一般帮教对象455人,安置总人数433人,帮教总人数833人。目前,市、县、乡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全市县区级安置帮教工作人员43人,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388人,社会志愿者446人。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在我市基本形成,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健全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的健全,推动了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

(二)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基地(新航驿站)建设。2014年建成市级“新航驿站”, 2014、、2015、2016年在新航驿站培训了770名两类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部分人员推荐就业安置,有力地彰显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维护了和谐稳定大局。目前,新航驿站已完全具备了职业技能培训、社会适应性指导、心理咨询和辅导三项基本功能以及就业帮扶、社区服务、“三无人员”临时安置三项辅助功能,与各县区建成的新航中途之家形成了“一站多点”的工作体系。

五、安置帮教工作现存困难

一是缺乏专门的安置帮教政策文件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目前只有中央5号文件支持,陕西省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安置帮教政策文件。

二是组织建设不够完善,有些县区、乡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三是职责不明晰,影响了刑释人员的无缝衔接。

四是由于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非强制性工作,多数刑满释放人员不能够主动及时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人户分离、“三假”现象导致县、乡安置帮教组织无法掌握其行踪,因此造成了一些衔接不到位现象。

六、下一步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刑释人员核实、衔接工作,摸清人员底数和去向,登记造册,逐一建档,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二是鼓励、引导刑释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重点在技能培训和就业的政策上进行扶持。

三是加强安置帮教基地(新航驿站)建设,加强新航驿站协管员队素质建设,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打好基础。开展教育引导、法治宣传、心理辅导等活动,保障特殊人群心理矫正、职业技能培训和三无人员过渡性安置等工作顺利的开展。

感谢您对我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你的关注下,在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参与下,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会更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欢迎今后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榆林市司法局                

2018年8月28日              


(联系人:柳瑞 , 电话:0912-342618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
榆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技术支持:
0912-3893665
电脑端

主办: 榆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90号

网站标识码:6108000003

陕ICP备06001574号

技术支持:0912-3893665

主办:

榆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6108000003


陕ICP备06001574号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90号


技术支持: 0912-3893665

榆政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