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5732/2024-000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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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9-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榆政发〔2024〕14号 |
名 称 |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榆林马拉松赛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
榆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确保2024榆林马拉松赛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榆林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实施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和区域
(一)管控时段:2024年9月16日6时至14时。
(二)管控区域:榆林马拉松赛路线及周边1千米范围内空域。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孔明灯等其他空飘物。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审批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的,需经2024榆林马拉松赛组委会安全保卫部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组织飞行。
(二)对于违反规定在管控区域、管控时段内飞行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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