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 在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上
榆林市财政局局长 卢 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向本次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握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统筹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77.6亿元,同口径增长5.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7.8亿元,占预算的100.3%,增收7.1亿元,同口径增长13.6%。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52.7亿元,增长24.6%;营业税26.9亿元,下降15.9 %,主要是“营改增”政策影响;资源税34.8亿元,增长18.5%;城市维护建设税18.6亿元,增长13.4%;企业所得税22.4亿元,下降14.2%;个人所得税4亿元,下降49.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8亿元,下降53.7%。所得税和资本收益下降,主要是企业经营困难、盈利水平下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19.5亿元,增长18.9%。
2014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23.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5.2%,增长0.3%。由于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较2013年减少了33.5亿元,使全市和市级当年支出增长较低,部分支出出现结构性下降。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亿元,下降16.6%,主要是“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下降;教育支出93.7亿元,剔除中省专款减少等因素后同比增长2.6%;科学技术支出5.2亿元,增长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亿元,增长3.9%;医疗卫生支出38.5亿元,增长17.5%;节能环保支出12.4亿元, 增长16.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亿元,下降7.8%,主要是部分县根据财力情况和社保增支需求等调减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64.1亿元,增长3.2%;住房保障支出17亿元,增长33%。
2014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67.8亿元,加上中省对我市的各项补助收入161.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9亿元,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等69.6亿元,全市收入总计为505.4亿元。
全市财政支出423.3亿元,加上上解省级支出1.9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1亿元,结转到2015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5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501.8亿元。
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支相抵,累计结余3.6亿元,其中当年结余0.1亿元。
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7.6亿元(含两个开发区,下同),占预算的107.2%,下降3.2%。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35.7亿元,增长24.9%;营业税11.9亿元,下降19.5% ;资源税25.8亿元,增长11.4%;企业所得税11亿元,下降16.9%;个人所得税2亿元,下降49.7%,城市维护建设税3.1亿元,增长17%。
2014年,市级财政支出完成97.1亿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亿元,下降30.7%;公共安全支出5.1亿元,下降10%;教育支出7.2亿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科学技术支出0.7亿元,下降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亿元,下降1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亿元,同口径增长9.3%;医疗卫生支出13.3亿元,增长38%;节能环保支出2.2亿元,增长70.8%;城乡社区事务18.4亿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农林水事务支出11.1亿元,增长25.7%;交通运输支出17.6亿元,增长43.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5亿元,下降38.1%。
2014年市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
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17.6亿元,加上中省对我市的各项补助收入161.1亿元,县区上解收入2.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9亿元,上年滚存结余和调入资金等41.9亿元,市级收入总计为329.6亿元。
市级财政支出97.1亿元,加上上解省级支出1.9亿元,补助县区支出175.7亿元,转贷县区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8亿元,结转到2015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亿元,2014年市级财政总支出为328.8亿元。
2014年市级财政总收支相抵,累计结余0.8亿元,其中当年结余287万元。
2014年,中省下达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8亿元,比上年增加8.6亿元,增长44.3%。市上安排下达困难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0.6亿元,进一步提高了困难市县财力保障水平。
三、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5.1亿元,下降6.1%,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主要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3亿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0.2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2亿元;基金补助收入6.4亿元,上年结余28.1亿元。基金支出43.3亿元,增长14.5%,主要包括:教育支出3.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7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亿元,其他支出2.1亿元;上解支出及调出资金0.1亿元,基金累计结余36.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1亿元,下降39.6%,主要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4亿元;基金补助收入6.4亿元,上年结余21.2亿元。基金支出17.7亿元,下降31.9%,主要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亿元,其他支出0.5亿元;补助县区支出7.4亿元,基金累计结余26.8亿元。
2014年,我市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改革不断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财政支持发展改革和民生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部分预算单位对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严格依法治税,坚持应收尽收;强化支出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改革创新统领财政工作全局,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6、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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